—— ——魯興勇散文選登(89)

近日,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幸福廣東指標體系,在多次論證修改完善后正式頒布了。這是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同志于今年初在全國率先提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新理念。也是改變過去主要依靠GDP總量來考核各級地方政府官員政績的模式,在廣東省將全面推行以人為本的建設幸福廣東指標為依據的考核模式,是更好地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重要舉措,讓廣東全省人民切切實實地享受到自己創(chuàng)造出來的幸福。
“在過去的三十多年里,廣東是改革開放的排頭兵,現在,廣東要做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先行者,更要成為建設百姓幸福工程的排頭兵。”這也是汪洋同志在廣東省委十屆六次全會上,發(fā)出著名的“汪洋三問”——“特區(qū)靠什么實現‘三十而立’?今年能做什么?未來三十年再干什么?”的重要配套工程的具體實施。
從今年一月開始廣東省就啟動了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的研究和編制工作,到三月底面向全省公眾征求意見,多次深入基層調研,反復修改,到最近正式公布,充分吸納了不同方面的意見。用參與了幸福指標體系編制過程的專家的話來說:最后公布出來的指標體系,與當初的征求意見稿,有著“脫胎換骨般的提升”。在編制過程中非常注重全社會共同參與,盡可能力求惠及民意、凝聚民智,其實也體現了群眾共建共享幸福廣東的精神。
據參與者介紹,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的客觀指標體系稱為“建設幸福廣東評價指標體系”,重在構造幸福廣東的經濟社會基礎??陀^指標包括就業(yè)和收入、教育和文化、醫(yī)療衛(wèi)生和健康、社會保障、消費和住房等10個方面。下設二級指標49個,包括共同指標44個,類別指標(地區(qū)獨有指標)5個。其中,客觀指標將廣東全省21個市按珠三角和粵東西北分類進行差別化評價,杜絕了“一刀切”現象。
以“對個人幸福程度總體評價”的總指標統(tǒng)領,涵蓋個人發(fā)展、生活質量、精神生活、社會環(huán)境、社會公平、政府服務、生態(tài)環(huán)境等7個一級指標,下設二級指標35個。調查方案擬在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區(qū)及35個縣(市)范圍內抽選樣本,調查對象為年齡在16—65周歲且居住在本地一年以上的城鄉(xiāng)居民。如調查的項目有“您感覺最幸福的以及最痛苦的是哪些方面”等開放性問題。其中,水平指數反映的是各市有關工作的現狀;發(fā)展指數反映的是各市較上一年的變化情況;綜合指數反映各市的幸福建設工作的綜合情況,由水平指數和發(fā)展指數按照40%和60%進行加權平均后得出。
在幸福指標評價過程中,強調發(fā)展始終是硬道理,要幸福得先創(chuàng)造幸福才能共享幸福,只有轉型升級、科學發(fā)展才能公平共享發(fā)展成果。
也有參與者說:“幸福不幸福是個主觀感受的問題,幸福指標體系本身并不直接反映人民的幸福程度,而主要是通過對相關領域工作的檢查和群眾滿意度的高低,找出薄弱環(huán)節(jié),促進政府改進工作。”不能用平均數來掩蓋“不幸福的存在”。
也有專家指出,只有建立客觀的評價體系,才能避免“擺幸福”,避免部分地域、群體和個人“被幸福”。但是又不能完全依靠客觀指標體系,因為這些統(tǒng)計指標是從統(tǒng)計部門而來,反映的是社會平均水平,很容易就掩蓋了不同地域、家庭、群體以及個人可能存在的“不幸福”。這次指標體系的出臺,就是有的放矢,逼著各地領導去尋找老百姓最不幸福的地方。如“越有錢越痛苦”的現象,這實際上也是因為發(fā)達地區(qū)的人們對幸福的要求更高了的因素。實質上,經濟飛速發(fā)展的社會轉型時期,民眾的幸福指數,最大程度來自于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務質量。只要各職能部門都能以民生為重,尊重民權,敬畏法律和道德,社會自然就會呈現一種和諧景象。
無論如何說,“幸福指數”體系的發(fā)布是一件值得贊許的好事情,說明了政府部門在關注人的幸福。什么事情不可能一步到位地那么完善。正如汪洋同志最近在南沙新區(qū)開發(fā)中強調的“科學開發(fā),從容建設”的新理念。寧可發(fā)展慢一點,也要看得準一點,確保發(fā)展好一點,絕不能急于求成,絕不能一味大干快上,絕不能再搞邊干邊完善。要有“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心態(tài)。
(2011-10-17 發(fā)于中國鐵路工程建設網,后轉發(fā)中直黨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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